轉知~「103年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6學分班」相關訊息,請符合資格教師踴躍報名
說明:
一、招生對象:
(一)現任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。
(二)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(含兼任、代課及代理教師)。
(三)由本縣薦派,符合6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教師(詳如附件簡章),自費修習。
二、檢附課程招生簡章、報名表格及加註輔導專長科目學分一覽表、薦派審查表各1份,倘有疑問可電話洽詢04-22183255、04-22183256王小姐。
三、欲報名者請填妥報名表,並依「6學分班薦派審查表」、「26學分班薦派審查表」檢核欄位項目逐項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於103年9月15日以前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教科高小姐
彙辦,請依下列注意事項辦理:
(一)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未齊全者,恕不受理。
(二)所繳交資料,請自行備份留存,恕不退還。
(三)所繳交影本資料請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由報名者簽章。
(四)若需抵免學分者,請一併檢附抵免資料,報名時未送件齊全者,恕不受理逾期補件。
一、招生對象:
(一)現任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。
(二)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(含兼任、代課及代理教師)。
(三)由本縣薦派,符合6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教師(詳如附件簡章),自費修習。
二、檢附課程招生簡章、報名表格及加註輔導專長科目學分一覽表、薦派審查表各1份,倘有疑問可電話洽詢04-22183255、04-22183256王小姐。
三、欲報名者請填妥報名表,並依「6學分班薦派審查表」、「26學分班薦派審查表」檢核欄位項目逐項備妥相關證明文件,於103年9月15日以前逕送本府教育處特教科高小姐
彙辦,請依下列注意事項辦理:
(一)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未齊全者,恕不受理。
(二)所繳交資料,請自行備份留存,恕不退還。
(三)所繳交影本資料請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並由報名者簽章。
(四)若需抵免學分者,請一併檢附抵免資料,報名時未送件齊全者,恕不受理逾期補件。
瀏覽數: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