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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計畫審查事宜

說明:
一、依據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」辦理。
二、有關103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計畫請於104年2月10日(二)前上傳完成,依旨揭綱要規定,課程計畫應含各領域課程計畫及彈性學習節數課程計畫,內容包含:「學年/學期學習目標、能力指標、對應能力指標之單元名稱、節數、評量方式、備註」等相關項目。
三、教育處將於104年2月11日(三)起進行課程審查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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