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10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
※詳情請參閱附件。
※校內參賽作品請將報名表貼妥於作品背面,並於10/5前送件至教務處教學組
※注意事項:
1.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,各類不得臨摹。
2.為確保展品安全,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(鋁框易鬆脫,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)。
3.作品若易遭蟲蛀,請先作好防範措施。
4.作者請加強作品之固定與保護,以免運送過程中作品受損影響比賽成績。
5.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,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,每人至多參加二類。
6.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,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份參賽(如104年10月初賽時為國小三年級,必須以三年級身分參賽中年級組,不得以二年級作品參加低年級組比賽);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資格,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。
7.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,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計畫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,不予受理、不予評選,如得獎亦得取消其名次及相關人員獎勵,追回得獎獎狀。
8.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,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(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、代理之指導教師),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免填,俾利得獎後辦理敘獎事宜。
9. 書法類送件作品經評定為全國賽甲等以上學生,應參加104年11月28日(星期六)下午2時30分於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舉行之現場書寫(時間、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)。全國賽主辦單位將參賽者之送件、現場書寫作品,併同送請評審委員進行綜合評定後圈選,取圈選數高者為優等。未參加複選現場書寫者,仍以甲等列計。
※校內參賽作品請將報名表貼妥於作品背面,並於10/5前送件至教務處教學組
※注意事項:
1.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,各類不得臨摹。
2.為確保展品安全,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(鋁框易鬆脫,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)。
3.作品若易遭蟲蛀,請先作好防範措施。
4.作者請加強作品之固定與保護,以免運送過程中作品受損影響比賽成績。
5.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,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,每人至多參加二類。
6.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,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份參賽(如104年10月初賽時為國小三年級,必須以三年級身分參賽中年級組,不得以二年級作品參加低年級組比賽);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資格,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。
7.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,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計畫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,不予受理、不予評選,如得獎亦得取消其名次及相關人員獎勵,追回得獎獎狀。
8.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,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(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、代理之指導教師),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免填,俾利得獎後辦理敘獎事宜。
9. 書法類送件作品經評定為全國賽甲等以上學生,應參加104年11月28日(星期六)下午2時30分於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舉行之現場書寫(時間、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)。全國賽主辦單位將參賽者之送件、現場書寫作品,併同送請評審委員進行綜合評定後圈選,取圈選數高者為優等。未參加複選現場書寫者,仍以甲等列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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