端午節將至,為落實「端正政風行動方案」,同仁應遵守「不送禮」、「不收禮」及「不參加不必要飲晏應酬」之要求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97年5月29日府政二字第0970073305號函辦理。
二、同仁對於饋贈之禮品、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等情事,應當場予以委婉拒絕,並依規簽報(告)長官彙報縣府政風室。
三、公務員違反「端正政風行動方案」防貪規定,情節嚴重,對機關造成負面影響者,簽報機關首長議處。
四、檢附「新竹縣政府暨機關學校員工處理請託關說、贈受財物及飲宴應酬事件須知」、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ㄘㄢ」、「知會報備即是保護自己」等二篇文宣。
二、同仁對於饋贈之禮品、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等情事,應當場予以委婉拒絕,並依規簽報(告)長官彙報縣府政風室。
三、公務員違反「端正政風行動方案」防貪規定,情節嚴重,對機關造成負面影響者,簽報機關首長議處。
四、檢附「新竹縣政府暨機關學校員工處理請託關說、贈受財物及飲宴應酬事件須知」、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ㄘㄢ」、「知會報備即是保護自己」等二篇文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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